多胎妊娠双胎之一宫内死亡的处理
双胎之一宫内死亡的治疗:结合临床表现,结合广泛应用b超检查进行围产监护,诊断双胎之一宫内死亡并不难。是否需要治疗取决于诊断时间。若胎儿之一在妊娠早期死亡,死胎可全部吸收,无需采取措施。胎儿在怀孕3个月后死亡,由于躯干尚未完全骨化,组织器官中的水分和羊水逐渐被吸收,无需采取措施。胎儿在怀孕3个月后死亡,由于躯干尚未完全骨化,组织器官中的水和羊水逐渐被吸收,但木乃伊化并留在胎膜上;它也可以被活胎压缩变平,形成纸质胎儿。妊娠中期后双胞胎死亡的关键点之一是监测活胎儿的持续生长发育、羊水量、胎盘功能和母体凝血功能,主要是血浆纤维蛋白原浓度、凝血酶原时间、白陶土部分凝血酶时间、血小板计数和纤维蛋白降解产物量,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应特别注意。当肝脏正常时,血浆纤维蛋白原的下降反映了消耗的程度。纤维蛋白原在慢性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时,由于消耗和产生达到动态平衡,下降不明显。若另一胎继续生长发育良好,孕母血浆纤维蛋白原水平稳定,可继续观察。一旦血浆纤维蛋白原水平降至2.0g/l(200mg/dl)或者估计胎儿出生后可以存活,应及时引产,终止妊娠。临产后应准备血液、纤维蛋白原,防止产后出血。如果胎龄<在34周内,为了提高胎儿存活率,可以考虑小剂量肝素治疗。肝素能对抗凝血活酶,阻碍凝血酶原变成凝血酶;能对抗凝血酶;并能防止凝血和破坏血小板。由于分子较大,肝素不能通过胎盘,因此孕妇不会影响活胎的凝血功能。一般剂量为100mg/24h,静脉滴注,用药期间用试管凝血时间指标监测,维持在20分钟左右。肝素24通常用于治疗~28小时后,足以恢复血浆纤维蛋白原水平,然后酌情减少,及时引产。
胎儿间血液转移的最佳治疗方法是消除胎盘吻合血管。用胎儿镜寻找胎盘的吻合血管,用钳夹或激光凝固血管内的血液,阴断转移已经成功实验,预计很快就会用于临床实践。目前只有胎儿输血,在b超的指导下,胎儿腹腔或脐静脉通过母体腹壁穿刺;或者脐动脉通过胎儿镜输血。在病情发展到严重程度之前,要及时考虑胎儿的成熟度 终止妊娠。在恶果不可避免的情况下,重症双胎输血综合征也提倡选择性减胎,以便另一个胎儿能够存活。 交换输血量是出生后治疗的有效方法。血儿严重贫血,受血儿红细胞比容>输血可在0.75时交换。输血量取决于红细胞比容。受血儿换血,10~15ml/kg,为了降低血液粘度,输入血浆或5%葡萄糖液,改善微循环。供血儿红蛋白<130g/l,即应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