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艾滋病的标准
1.艾滋病毒抗体呈阳性,并且有以下任何一种,可以为实验诊断艾滋病患者。
1)近期(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持续发热38℃以上一个月;
2)近期(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持续腹泻(每天3-5次)一个月以上。
3)卡氏肺囊虫肺炎(PCR)
4)卡波济肉瘤KS。
5)明显的霉菌或其他疾病感染。
2.如果抗体阳性患者体重减轻、发热和腹泻症状接近上述第一项,艾滋病患者可以通过实验进行诊断。
1)淋巴细胞计数的CD4/CD8(辅助/抑制)<1.CD4细胞计数下降;
2)全身淋巴结肿大;
3)中枢神经系统占位性病变的明显症状和体征、痴呆、辨别能力丧失或运动神经功能障碍。
需要与以下疾病进行鉴别:
一、原发性免疫缺陷病。
二、 继发性免疫缺陷、皮质激素、化疗、放疗后或恶性肿瘤等继发性免疫疾病。
三、特发性CD4 T淋巴细胞减少症,类似AIDS,但无HIV感染。
四、自身免疫性疾病:结缔组织疾病、血液疾病等,AIDS有发热、消瘦需与上述疾病鉴别。
淋巴结肿大病:如KS、何杰金病、淋巴瘤、血液病等。
假性艾滋病综合征:AIDS恐怖症,在英国中看到一些类似于艾滋病早期症状的神经症状群。
七、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脑损伤可由艾滋病或其他原因引起,需要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