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不育,做“试管婴儿”的条件
[引子]试管婴儿从国外传到中国,到目前为止已逐渐成为治疗不孕不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夫妻做试管婴儿必须满足一些必备的条件。
不孕症的治疗方案有很多种,“试管婴儿”技术是其他方案都不奏效的时候才采取的治疗手段。在“试管婴儿”出现以前,输卵管不通的妇女欲怀孕的唯一途径是接受显微外科手术,接通输卵管,但对于那些由于严重盆腔炎症造成输卵管广泛粘连的妇女,此路行不通。“试管婴儿”的医学术语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这种方法已成功地治疗了几种类型的男、女不孕症。
普通“试管婴儿”的主要适应证是:输卵管梗阻或功能障碍、难治性排卵障碍、子宫内膜异位症、男性少弱精子症、免疫性不孕、不明原因不孕等。对于另外一些特殊情况的不孕症例如严重的少弱畸精子症、梗阻性无精症、生精功能障碍(排除遗传缺陷疾病所致)、免疫性不育、常规体外受精失败、精子顶体异常等就需要采用“拉郎配”式的“试管婴儿”技术即“单精子卵细胞浆内显微注射技术”。
一般来说,要保证“试管婴儿”的成功,妇女必须具备正常的卵巢和子宫功能,也就是说有成熟卵子,并且子宫内膜适合受精卵的植入。就好像种地既要有种子,还要有肥沃的土壤,才能使种子发芽生长。当然近年来“试管婴儿”技术已发展到“借卵”和“借腹”怀胎,这样,上述条件具备一条就可以如愿以偿。但是我国目前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法规只允许“借卵”。
另外,妇女年龄一般不要超过40岁,年龄过大,成功率很低。
“试管婴儿”技术有哪几个主要步骤呢?这是大家迫切想了解的,何冰主任就这一技术的开展进行了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