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梅毒的原则有哪些
核心提示: 诊断必须明确,治果越早越好。治疗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有规律,并努力达到临床和血清学治愈的目的。治疗后应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和观察.
目前,梅毒的治疗主要以西医为主。目前,中医并不是主要的治疗方法,但在某些情况下,其调节效果非常大。但在治疗梅毒之前,需要明确疾病的统一诊断。以下是梅毒治疗原则的介绍:
治疗梅毒:
治疗原则:诊断必须明确,治果越早越好。治疗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有规律,并努力达到临床和血清学治愈的目的。治疗后,应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和观察。传染源及其性伴侣必须接受检查或治疗。治疗前和治疗期间禁止。如果梅毒患者接受正式治疗,大约有97人%早期(一期和二期)梅毒治愈率为90%,血清中无阳性硬下营期,可及时治疗100%临床和血清学治愈.
1.治疗梅毒的目的:
1)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梅毒:疾病应迅速失去传染性,避免感染他人,实现临床治愈,血清反应转阴.
2) 第三阶段(晚期)梅毒:防止新的梅毒损伤。对于梅毒损伤,治疗后梅毒炎症可在组织内消退,但损伤组织被疤痕取代,可残留部分后遗症。虽然一些晚期患者经过足够的规则治疗,但非螺旋抗原试验的血清反应不能转为阴,但不需要继续抗梅毒治疗.
2、梅毒治疗方案:
1) 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2年内患病的潜伏梅毒):
①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u/d,肌肉注射,连续10d~15d,总量800万~1200万u.
②两侧臀部肌肉注射240万u,每周一次,共2次~3次.
③对青霉素过敏者:盐酸四环素(或红霉素)500毫克,4次/d,口服(2g/d),连服15d(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或多西环素(强霉素)100毫克,4次/d,连服15d.
2)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梅毒、晚期潜伏或无法确定病期的潜伏梅毒)和二期复发梅毒。
①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u/d,肌肉注射,连续20d②240万u,一次/,240万u,苯星青霉素w,肌注,共3次③盐酸四环素(或红霉素)对青霉素过敏500毫克,4次/d,口服(2g/d),连服30d;或100毫克强霉素,2次/d,连服30d.
3) 血管梅毒 如果有心力衰竭(心力衰竭),首先要治疗心力衰竭。心功能补偿时,从小剂量注射青霉素,避免因吉海反应而加重或死亡。水青霉素,第一天10万u,肌肉注射1次;第二天10万u,2次/d,肌肉注射;第三天20万u,2次/d,肌肉注射;自第4日起按以下方案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u,肌肉注射,连续15天为一个疗程,剂量1200万u,共两个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对青霉素过敏者,盐酸四环素(或红霉素)500毫克,4次/d,口服(2g/d),连服30d.
最后,无论是哪种梅毒,定期随访都是重点。这样,即使症状消失,患者也需要随时检测身体状况,以确定完全治愈。需要明确的是,梅毒不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而且具有很强的顽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