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未记病情 医院被判赔偿
核心提示:病历未记医院被判赔偿 华龙网讯 新生儿去医院治疗,但医生没有在病历上记录病情。婴儿因病死亡后,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法院根据推定原则判定医院有责任,赔偿2万多元。昨天,渝中区法律
华龙网讯 新生儿去医院治疗,但医生没有在病历上记录病情。婴儿因病死亡后,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法院根据推定原则判定医院有责任,判决赔偿2万余元。昨日,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时,婴儿亲属表示,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孩子。 据王福群介绍,死亡婴儿是姐姐和姐夫的孩子。去年,姐姐回璧山老家生了一个男婴,出生后一切正常。同年12月26日,家人为出生13天的婴儿换尿布时,发现婴儿阴囊肿胀,轻轻一碰,就哭了。第二天,他们将新生儿带到璧山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璧山市第二医院)门诊,诊断为阴囊湿疹,并根据该病进行治疗。 直到28日,父母才转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诊治,看到宝宝哭闹不停,治疗无效。医院诊断为:左腹股沟嵌顿性疝、肠梗阻、肺炎、新生儿硬肿症、严重脱水、电解质紊乱。医院手术后,专家们也不能妙手回春。父母听说孩子希望不大后,就办理了出院手续。婴儿出院后不久就死了。 王福群说,男婴的死把全家人从幸福的巅峰带到了痛苦的地狱。尤其是姐姐,整天不想茶饭。她35岁剖腹产,公婆也很高兴媳妇为他们生了个儿子。那些日子,姐姐连睡都睡不着。为此,他们将两家医院告上了法庭。 在审判过程中,法医鉴定:儿童医院的诊断、手术和术后治疗均符合医疗治疗规范;璧山第二医院没有医疗文件记录病情,不符合医疗治疗规范。这种不规范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医院与婴儿疾病的发展没有因果关系。 法院综合相关证据后,推定璧山二院医疗行为与婴儿疾病发展有关,判决璧山二院赔偿各种费用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