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是我市唯一一家由政府主办的二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院,同时承担“湘潭市精神卫生中心”职能职责,负责全市精神卫生专业技术指导。我院始建于1959年,是隶属于市卫生计生委管理的公益二类(部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医院占面积102亩,医疗业务用房面积约6万平方米,核定编制床位492张,实际开放床位1136张。医院主要为全市精神疾病患者、心理障碍患者、老年痴呆患者提供门诊、住院等医疗服务,设有精神科、临床心理科、老年病科治疗病室15个和4个功能检查科室。医院为全市公共卫生救治工作的重要组成单位,承担着全市流浪乞讨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救治救助工作和艾滋病人的免费治疗任务。医院现有各类在职工作人员398名,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1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卫技人员34名。 医院专科设备精良,拥有德国西门子16排螺旋CT、进口X光机、DR、高档彩色超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身疾病专科诊断系统、生物反馈脑电睡眠治疗仪、脑涨落图仪、脑血流图仪、彩色经颅多普勒、液相色谱仪等,医院卫生信息化系统全面建成。医院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空气质量优良,为市级文明卫生单位和无烟医院。医院功能布局合理,设施齐全,门诊和住院大楼设计先进,能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 长期以来,我院在精神卫生防治、精神疾病救治救助、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方面做了大量且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的社会稳定、人民健康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医院先后被国家卫生部、省总工会和省卫生厅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湖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九年为市直卫生计生系统绩效目标考核一类单位;连续三年取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考核一类单位;2016年医院党委荣获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医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宗旨,恪守“厚德、精医、慎为、仁和、济世“的院训精神,坚持依法治院、科学管理,不断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打造医院品牌,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良、便捷、满意的服务。
严格执行物价局核准价,提供收费清单,透明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自建院以来,不断提高临床技术和服务质量,设立联合会诊制度,专研医疗方法,推行标准化治疗,狠抓医德、医风建设,竭诚为全国各地求医的病友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电话:61030099(其他综合咨询)。
地址:湘潭市北二环路10号;分院:湘潭市建设北路321号(消防支队旁)
乘车:乘2、14、20路到金塘湾下;分院:市建设北路321号,乘2、13、20、117路到五医院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