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梅毒的具体的解析
当我们患有梅毒时,我们会特别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办。事实上,无论你患有什么疾病,首先要做的就是诊断,那么如何诊断梅毒呢?让我们看看。
1.如何诊断梅毒?
梅毒诊断必须根据病史、临床症状、体检和实验室检查进行综合分析。
1.1病史:应注意感染史、婚姻史、妊娠史、生育史等。胎传梅毒应了解生母梅毒病史。
珠海男科网提醒您:如需帮助,请点击在线咨询
1.2体检:全面体检,注意皮肤、粘膜、骨骼、口腔、外阴、、表面淋巴结等部位,必要时进行心血管系统等系统检查和妇科检查。
1.3实验室检查:
1.3.1暗视觉显微镜检查梅毒螺旋体。
1.3.2梅毒血清学试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结合试验,如vdrl、rpr、usr试验等,为筛查试验。梅毒螺旋体抗原结合试验,如:tpha、fta-为了证实试验,abs试验等。
1.3.三组织病理检查。
2.梅毒分期诊断标准
2.1一期梅毒
2.1.1病史:有感染史,潜伏期一般为2-3周。
2.1.2临床表现:
a.典型的硬下垂:一般单发,1-2cm大小,圆形或椭圆形,略高于皮肤表面,肉红色侵蚀表面或潜在溃疡。伤口清洁,分泌物少,周围和基底浸润明显的软骨硬度,无痛。主要发生在外生殖器上,也可见于、宫颈、嘴唇、等部位。
b.腹股沟或患处近位淋巴结可肿大,常数,大小不一,质硬,不粘连,不破裂,无痛。
2.1.3实验室检查:
a.暗视觉显微镜检查:梅毒螺旋体可见皮肤粘膜损伤或淋巴结穿刺液。
b.梅毒血清学试验: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如果感染不到2-3周,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可以阴性。感染4周后应复查。
疑似病例:2.11.1及2.1.二是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如加2.1.三是确诊病例中的任何一项。
2.2二期梅毒
2.2.病史:有感染史,可有梅毒史,病期不足2年。
珠海男科网提醒您:如需就医,请点击在线注册
2.2.2临床表现:
a.皮疹是多种形式的,包括斑疹、丘疹、丘疹、鳞屑性皮疹和脓疱疹,通常是对称的;棕榈和脚趾容易出现暗红斑和头皮屑性丘疹;外阴和肛周皮疹多为湿丘疹和扁平疣,无疼痛,无瘙痒。头部可能会出现蛀虫性脱发。二期复发梅毒,皮肤损伤有限,数量少,可见环状皮疹。
b.粘膜斑可发生在口腔内,也可发生眼损伤、骨损伤、内脏和神经系统损伤等。
c.全身可出现轻微不适和浅表淋巴结肿大。
2.2.3实验室检查:
a.暗视觉显微镜检查:二期皮疹,特别是扁平湿疣、湿丘疹和粘膜斑,易发现梅毒螺旋体。
b.梅毒血清学试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和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呈强阳性。
疑似病例:2.2.1及2.2.二是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2.2.三是确诊病例中的任何一项。
二、三期梅毒(晚期梅毒)
2.3.病史:有感染史,可有一期或二期梅毒史。病期超过2年。
2.3.2.临床表现;常见的结节性皮疹、近关节结节和皮肤、粘膜、骨胶肿等。梅毒性脑膜炎、脊髓核和麻痹性痴呆是心脏血管系统的常见影响。
2.3.3实验室检查:
a.梅毒血清学试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多为阳性或阴性,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为阴性。
b.组织病理检查:三有期梅毒组织病理变化(见附录c)。
c.神经梅毒:淋巴细胞≥10×106/l,蛋白量>50mg/dl,vdrl试验阳性。
疑似病例:2.3.1及2.3.二是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2.3.3.任何一项都是确诊病例。
2.4潜伏梅毒(隐性梅毒)
2.4.有感染史,可有一期、二期或三期梅毒史。
2.4.2无梅毒性临床症状和体征。
2.4.3.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阳性(生物假阳性应排除在外)。脑脊液阴性检查。
2.4.早期潜伏梅毒为4年,晚期潜伏梅毒为2年以上。
2.5先天性梅毒(胎传梅毒)
2.5.1.生母是梅毒患者。
2.5.2临床表现:
a.早期先天性梅毒(2岁以内):类似于获得性二期梅毒,但常有红斑、丘疹、糜烂、水泡、水泡、皲裂和软骨骨炎、骨炎和骨膜炎,包括梅毒性鼻炎和喉炎、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和贫血。
b.晚期先天性梅毒(2岁以上):类似于获得性三期梅毒,但由于间质性角膜炎、赫秦生牙、马鞍鼻、神经性耳聋等常见特征,也可出现皮肤、粘膜树胶肿和骨膜炎。
c.先天性潜伏梅毒:除母亲感染外,余同获得性潜伏梅毒。
2.5.3实验室检查:
a.梅毒螺旋体可以在早期先天性梅毒皮肤和粘膜损伤中找到。
b.梅毒血清学试验呈阳性。
2.6妊娠梅毒
妊娠期间发生或发现的活性梅毒或潜伏梅毒称为妊娠梅毒。
3.治疗原则
梅毒的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有规律。治疗后,应进行和观察。传染源和性接触者应同时检查和治疗。
青霉素主要用于治疗,其用法和用量见附录d(梅毒治疗方案)。
4.疗后观察
梅毒患者也应定期观察,包括全身体检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vdrl、rpr或usr试验等。),以了解是治愈还是复发。
4.1早期梅毒治疗后第一年每3个月复查一次,然后每半年复查一次,连续2-3年。如果血清反应从阴性变为阳性,或者滴定度增加四倍(如从1到1):2升为1:8) 血清复发或症状复发应加倍。血清不阴转2年以上属于血清固定,如无临床症状复发,是否根据具体情况再治疗;无论是否再治疗,都应进行神经系统检查,以便早期无症状神经梅毒。
4.2晚期梅毒治疗后复查与早期梅毒相同,但应连续观察3年。血清反应固定阳性的,应进行神经系统检查和脑脊液检查。
4.3妊娠梅毒治疗后,分娩前每月检查梅毒血清反应,分娩后观察其他梅毒,但婴儿应观察血清阴性,如发现滴度升高或症状,应立即治疗。
5.梅毒治疗标准
判断梅毒是否治愈有两个标准:临床和血清治愈。
5.1临床治愈:一期梅毒(硬下营)、二期梅毒和三期梅毒(包括皮肤、粘膜、骨骼、眼睛、鼻子等。)损伤愈合消退,症状消失。
以下情况不影响临床治愈判断:
5.1.继发或遗留功能障碍(视力丧失等)。).
5.1.留下疤痕或组织缺陷(鞍鼻、牙齿发育不良等)。).
5.1.梅毒损伤愈合或消退,梅毒血清学反应仍呈阳性。
5.2血清治愈:抗梅治疗后2年内梅毒血清学反应(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如vdrl、rpr、USR试验)由阳性变为阴性,脑脊液检查为阴性。
在第一阶段,当血清反应为阴性时,已接受足够的抗梅治疗,无阳性反应。这种情况下没有血清治愈的问题。
上面介绍的梅毒诊断已经非常详细了,希望大家能好好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