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
随着艾滋病感染人数的增加,人们对艾滋病的关注也在增加。人们害怕艾滋病,避免艾滋病患者。至少人们想知道彼此生病的事实。然而,这一权利与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相冲突。那么,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是否也需要保护,同时保护他人或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呢?
隐私与隐私权是两个密切相关的概念。隐私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艾滋病患者的病情是否属于个人隐私?首先,我们应该肯定的是,艾滋病的事实属于隐私保护的对象。卫生部1999年4月20日发布的《关于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管理意见》明确指出:“从事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诊断、治疗和管理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或传播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姓名和地址,以防止社会歧视。“(艾滋病患者)确认报告属于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但艾滋病患者的隐私与一般隐私不同。一般情况下,人们对一般隐私(如家庭私生活)没有公开义务,而艾滋病患者往往有义务公开或公开自己的疾病,即艾滋病患者的隐私保护受到很大限制。根据有关规定,艾滋病患者应当在下列情况下主动披露自己的事实,否则,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一,根据意见,艾滋病患者“到医疗机构,应当主动向医务人员解释自己的感染,防止病毒传播给他人”。感染者在结婚或从事容易造成身体损伤的活动时,应向特定的人透露自己生病的事实。三、可能对他人造成病毒感染的各种情况。此外,医疗机构还有义务通知患者所在单位,以加强预防。《意见》指出:“如果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工作有传播艾滋病毒的风险,他们的单位应负责安排他们从事其他工作。此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应承担社会义务和责任..防止病毒传播给他人。“明知自己是艾滋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故意感染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传染病患者的行为给予必要的限制,如“隔离治疗”,限制在特定的公共场所(如公共浴室)。当艾滋病患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主动限制其活动,不主动披露其“有限隐私”时,其所谓的隐私就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别人有权在必要时披露自己生病的事实。例如,当艾滋病患者去公共浴室洗澡时,任何知情人都可以在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向在场的人(浴室里的人)披露自己的病情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