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8年,1962年12月从崂山大崂观迁入现址—南京路299号;1994年,按照卫生区域规划并称青岛市第七人民医院;2000年,更名为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具有现代化科学管理体系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担负着山东半岛地区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的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司法鉴定及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是青岛大学医学院、济宁医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青岛大学医学院、苏州大学医学院硕士培养点,青岛市精神医学临床教学基地。先后获得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诚信医院、山东省十佳司法鉴定机构等荣誉称号。 中心位于市北区南京路299号,建筑面积为1.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700张,年门诊量16万人次。现有职工47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46人,拥有高级职称52人,博士及硕士75人,硕士生导师8人,国家级学会常委和委员19人。
严格执行物价局核准价,提供收费清单,透明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自建院以来,不断提高临床技术和服务质量,设立联合会诊制度,专研医疗方法,推行标准化治疗,狠抓医德、医风建设,竭诚为全国各地求医的病友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电话:联系电话:0532-85621584 86669088 (办公室) 门诊电话:0532-86669018
地址:青岛市南京路299号(原东安路9号)
乘车:南京路-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3路, 306路, 318路, 368路环线, 378路, 502路, 605路, 607路, 626路 伊春路-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12路, 12支, 208路环线, 221路, 308路, 308专, 309路, 603路 通榆路-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36路, 126路, 126路 定点延长, 309路, 369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