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结核病防治院)系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直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前身是成立于1953年的内蒙古自治区结核病防治院(原址呼和浩特市红山口),1992年迁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徐家沙梁,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2003年12月,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以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为主体,与内蒙古SARS救治中心共同组建内蒙古第四医院暨内蒙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中心,主要承担各种传染病的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是集医、教、研为一体的自治区重点投资建设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编制床位350张,设有呼吸道传染病区、消化道传染病区、传染病杂病区、综合病区(呼吸内科、心内科、心外科、胸外科、骨科、ICU、CCU)等4个病区。主要业务范围:结核病、各型肝炎、艾滋病及其它性传播疾病、虫媒传染病等的诊治;SARS、禽流感、化学中毒、各种灾害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汇集了一批从事各类传染病、呼吸内科、心胸外科、骨科、肝病科等专业的优秀中青年业务骨干,形成了以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为主,以精良的心、胸、骨外科为特色的“大专科、小综合”的医疗格局。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新院址位于呼和浩特市机场向西2公里处,占地面积502亩。目前主体一期二期工程己经完成,医院采用HIS、LIS、PACS数字化管理手段。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从飞利浦、西门子、GE等公司购置的价值400万欧元的最先进的大型医疗设备,包括64排CT、核磁共振、数字平板血管造影机(DSA)、DR、CR、彩超、中型C臂(带导航系统)、关节镜、腹腔镜、肺功能测试仪、病理冰冻切片机、病理脱水机等已经陆续到位。为化学中毒基地配备的高压氧仓、血液透析/血液滤过仪、动态脑电图仪、动态肌电图仪等设备己全部到位并正在安装。P3级传染病基础实验室正在积极筹备当中。一所标准高、设施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医院将成熟发展起来。
严格执行物价局核准价,提供收费清单,透明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自建院以来,不断提高临床技术和服务质量,设立联合会诊制度,专研医疗方法,推行标准化治疗,狠抓医德、医风建设,竭诚为全国各地求医的病友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电话:0471-2318300(咨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乘车:乘坐33路、63路、82路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