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10家正规亲子鉴定中心一览(附2024年鉴定中心汇总)
嘉兴正规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在哪里?嘉兴正规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在嘉兴市南湖路16号(嘉兴国医基因)。嘉兴亲子鉴定在正规合法的亲子鉴定机构做,看鉴定机构是否有司法鉴定资质以及是否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具备以上条件的才是正规机构。在嘉兴亲子鉴定必须去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嘉兴有很多机构可以办理亲子鉴定中心,具体可以通过一些权威平台网站查询,或在当地部门网站查询当地正式司法鉴定机构清单。
嘉兴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大全
嘉兴正规亲子鉴定中心机构中心大全一览
1. 嘉兴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嘉兴市南湖路16号;
业务范围:司法亲子鉴定咨询、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无创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中高考亲子鉴定咨询、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
服务范围:南湖区、秀洲区、海宁市、平湖市、桐乡市、嘉善县、海盐县
2、嘉兴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1882号
业务范围:无创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
3、嘉兴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汇丰路
业务范围:无创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
嘉兴正规亲子鉴定采样机构一览
4、嘉兴国医基因南湖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1882号(嘉兴市第一医院内)
5、嘉兴国医基因秀洲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汇丰路(嘉兴市王店人民医院内)
6、嘉兴国医基因海宁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康奈路8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内)
7、嘉兴国医基因平湖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嘉兴市海宁市钱江西路2号(海宁市人民医院内)
8、嘉兴国医基因桐乡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嘉兴市桐乡市校场东路1918号(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内)
9、嘉兴国医基因嘉善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体育南路1218号(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内)
10、嘉兴国医基因海盐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盐湖西路901号(海盐县人民医院内)
声明:部分采样中心已关闭,以上机构信息来源网络,排名不分先后。皆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如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及时留言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在收到后将采取相应措施。
嘉兴正规司法鉴定机构一览
11、嘉兴市康慈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环城北路3118号
经营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
12、嘉兴志源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375号汇丰广场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乙醇检测)、文书鉴定
13、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嘉兴(新联)所
机构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1980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
声明:以上机构信息来源国家司法鉴定名录网,皆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如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及时留言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在收到后将采取相应措施。
嘉兴亲子鉴定正规中心最新费用?
嘉兴亲子鉴定收费标准为2000-5000元,以下是2024年嘉兴各类亲子鉴定收费标准,数据来源于嘉兴亲子鉴定中心:
1.司法亲子鉴定费2400-3600元,至少需要两个样本进行鉴定。被鉴定人需到鉴定机构采集指尖血;主要用于落户、移民、诉讼等用途;
2.个人亲子鉴定费用约2000元-2600元,至少需要两个样本进行鉴定。被鉴定人无需到机构收集,可邮寄样本鉴定;主要用于了解亲子关系,不能作为法庭证明,不具有司法效力。准确性与司法亲子鉴定一致,达99.999%以上。
3.无创胎儿亲子鉴定费为4500-5000元,至少需要两个样本。孕妇静脉血样本和可疑父亲样本;用于维护双方权益,确定胎儿与男性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
嘉兴正规亲子鉴定机构的必要条件?
1.鉴定机构资质
办理亲子鉴定时,首先要了解鉴定机构是否有相应的资质证明,DNA亲子鉴定资格必须经司法机关批准,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将对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2.实验室系统
DNA亲子鉴定检测结果由实验室检测,该实验室拥有完整的实验室管理和技术流程体系,得到国家和国际认可,因此必须选择实验室认可或资格机构,通常认可的实验室可以处理多种亲子鉴定项目,选择方便。
3.准确性
机构的选择应选择在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评估机构。该评估机构接受了许多案例,经验丰富,处理过程严格,以确保评估结论的准确性。此外,正式的评估机构将备用多套试剂盒,并与被评估人签订隐私合同,以严格保证客户的隐私。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细则》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具有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合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应当根据其意图或者具体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鉴定所需的案件资料,可以查看、复制有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人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鉴定材料的现场提取应当由不少于两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当是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委托人应当指派或者委托人在现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