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孕妇淋病害胎儿
发布时间:2023-11-24 15:42:31 甘孜性病医院
生育期妇女患淋病,几乎1000%妊娠期淋病的发病率为0.5%—0.7%。由于感染淋菌的部位是宫颈管、尿道旁腺和前庭腺,早期病变有限,有80个%以上患者无明显症状,有的只有脓性白带、尿频、尿痛等轻微症状,容易被忽视或误认为是一般尿路炎症。这样,淋菌就可以借此机会大量繁殖。妊娠早期感染淋菌后,淋菌会沿生殖道直接引起淋菌性输卵管炎和淋菌性盆腔炎,更容易引起宫腔感染和流产。
统计数据显示,淋病引起的流产约占自然流产孕妇的32%%。淋病在妊娠中晚期感染后,易发展为传播性淋病感染,引起羊膜腔感染、羊膜早破、早产等并发症。严重者可发生产褥感染、产后败血症,危及母子生命。如果淋病在怀孕期间没有得到彻底的治疗,在分娩过程中,产道中的淋病菌会侵犯新生儿。常见的是新生儿淋病性结膜炎,约占新生儿眼炎的5%-15%。一般来说,出生4天后,眼睛会出现症状。如果治疗不及时,很容易导致角膜溃疡和失明。
孕妇感染淋病时,青霉素类抗生素是治疗的首选。头孢霉素类药物(如大观霉素)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或耐药的患者。只要用药及时、充分、彻底,治愈率可达100%,一般不影响胎儿。
需要注意的是,在治疗淋病的同时,也要彻底治疗淋病伴侣,防止再次感染;避免寻找江湖医生,滥用四环素、氟哌酸等药物,以免危害胎儿发育;孕妇产前检查必须以淋病筛查为常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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