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脏病应该如何处理
怀孕期间心脏病应该怎样治疗?
一、妊娠治疗
1、加强产前检查:妊娠20周前每2周一次,20周后每周一次,特别是32周后。如果发现早期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应及时住院,妊娠顺利者应在妊娠36~38周前住院。
2、指导孕妇及其家属掌握自我监测方法:如每天称重、测量心率、检查胎儿运动次数;指导孕妇及其家属识别心力衰竭的迹象,尽快发现母子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3、合理用药:需要用药时,应按照医生的建议给强心药,静脉输液速度应为每分钟20~30滴,以免增加心脏负担。
二、分娩期的治疗
经分娩的人在此期间应密切监测和促进最佳心功能状态。除了提供正常母亲的一般护理外,他们还应增加评估母亲心功能状态的次数。在第一个分娩过程中,我们应该安慰和鼓励母亲消除紧张,多休息。我们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适当使用地西盘和派替啶。
在第二个分娩过程中,每分钟测量一次生命体征,避免腹压屏住呼吸,减轻心脏负担,尽可能缩短第二个分娩过程,必要时手术助产,准备抢救新生儿。孕妇需要静脉输液时,应严格控制静脉滴注速度,以免增加心脏负担。
在第三产程中,胎儿分娩后立即将砂袋放在腹部,以防止腹压突然下降,诱发心力衰竭。产后6小时可去除砂袋。
三、产褥期的治疗
产后3天仍然是心力衰竭的危险时期,特别是在24小时内,孕妇需要绝对卧位休息,适当延长产房观察时间,密切观察生命体征。一般来说,每天测量4次体温、脉搏、呼吸和心率,测量1次体重,并详细记录出入。